去欧洲旅游收押金
2009年11月,随着生意红火,吕丽莉放弃正常业务,专门从事特价游,繁忙时一个月能接30至40个客户。但不久,她就出现了资金断链。
吕丽莉通过特价游,让最初的那部分客户非常满意,“这个团品质好、价格又便宜”,通过口口相传,他们纷纷介绍亲戚朋友过来。
2010年1月初,崔某等8人通过朋友介绍,先后与吕丽莉签订合同,组成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团,计划通过新华旅游公司出游。
据了解,崔某等8人之前就已认识,还曾多次一起外出旅游。此次他们交给吕丽莉的押金就达40万元,团费为每人6000元,优惠是能享受平常不低于万元的澳新游。
然而2010年2月初,崔某接到旅行社电话,称他们的团费仍未交纳,所以2月8日的出行泡汤了。崔某很生气,向北京旅游局投诉,但此时吕丽莉已没钱为崔某等人办理正常的出游。
随着投诉人数增多,旅游局调查后报警。
2010年2月13日,吕丽莉因涉嫌诈骗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同年年底,吕丽莉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诉。
去欧洲旅游收押金
所谓出境旅游保证金,指的是国内出境旅游组团社在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时,为了防止旅游者滞留不归行为,要求旅游者在出团前向组团旅行社缴纳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担保。
从现在的情况看,大多数游客对缴纳保证金比较配合。
据了解,只要游客遵守合同条款,在回国后几天内,旅行社必然会将保证金如数返还。
文/记者洪雪
低价团费收取押金补窟窿
吕丽莉为聚拢人气报出3500元至5000元欧洲游低价团费
将出境游客转交给有资质的大旅行社
游客除去支付团费外,还需交出境游押金
吕丽莉实际支付万元左右团费,差价由她倒贴
收取第二批游客交纳的出境游押金
返还前一批游客出境前所交押金
制图/周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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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欧洲旅游收押金
吕丽莉生于1983年4月15日,黑龙江人,大学本科旅游专业毕业,再有一个月就是她28岁的生日。
2006年,23岁的吕丽莉独自来北京生活。因为大学所学专业是旅游,当年她找到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与对方建立“包桌”关系,即挂靠在对方名下,通过拉游客组团赚钱。
2009年,吕丽莉已熟悉这一行的相关业务,也积累了一些客源,但收入始终不高。她决定辞职自己单干,并在建国门附近的一个大厦里租了间房,成立旅游业务接待点,对外称自己可以组团。
为了聚拢人气,吕丽莉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赔本赚吆喝。在做正常业务的同时,她开始推出一些特价游。
正常价格在万元左右的欧洲游,在她那里只要3500元至5000元团费就能实现。她通过“同行转客”的方式,以正常价格通过正规旅行社把客户送出去旅游。
据介绍,吕丽莉在网上或通过老客户揽客介绍出境游业务,然后将游客转给一些中小旅行社,这些中小旅行社再将客户转给少数几家具有组织出境游资质的大旅行社。这种“同行转客”在旅行社圈内很普遍。